7月13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清大队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23年7月13日11时许,中队执勤交警王振兴同志在路面执勤时,发现娄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即上前进行违法查处。由于娄某某有听力功能障碍,没有及时发现执勤的交警王振兴同志,不慎将其带倒。王振兴同志的警服被拖挂在三轮摩托车车厢外侧固定捆绑绳的挂钩处,导致王振兴同志无法站立,被娄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拖拽。随即,娄某某和车辆被控制,王振兴同志的裤子被磨破,腿部轻微擦伤。
事情发生后,娄某某主动向王振兴同志承认错误,鉴于娄某某态度诚恳,王振兴同志对其也予以了谅解。临清公安机关对娄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