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查酒驾,配合检查是我们每个车主的义务。然而有的车主遇到交警就是耗子见了猫一样,想方设法要溜之大吉。
据河南都市频道等媒体的报道,近日,山东济宁,一私家车路遇交警查酒驾,不仅紧锁车门拒不配合,还拖行交警强行冲卡,撞上绿化带后逃离现场。
7月14日晚上,山东济宁邹城交警正在某路段设卡查酒驾。一辆小轿车驶了过来。在交警的示意下,小轿车缓慢行驶到检查处后停了下来。
一名交警走上前去,要求车主降下车窗接受检查。然而在交警多次要求后,车主却无动于衷。交警试着去拉开车门,却发现车门早已锁紧,根本拉不开。
这时不远处另一交警发现情况不对,也朝着小车走了过来。之前的交警也还在继续尝试拉开车门。就在另一交警走到车前时,小车司机突然发动车子,想要向左绕开路障逃离现场。
一名交警急忙拉住车门把手,不远处的另两位交警也急忙跑了过来,试图拦下小车。在3名交警的围堵下,小车撞向了左边的绿化带。抓住车门把手的那名交警在小车撞上绿化带后也不得不松手。
最终,小车冲出了3名交警的围堵,扬长而去。
有网友说,这小车司机拒不配合检查,肯定是心中有鬼,不是酒驾就是毒驾。不但拒不配合检查,还拖行交警,不管他有什么理由,抓到了必须要严惩,不能只是扣分罚款就完了。
也有网友认为,交警也是人,没必要这么拼命,安全最重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拍下车牌号,他就跑不掉。
在交警执行公务时,该车主不但拒不配合,还拖行交警,冲卡逃逸,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呢?
根据刑法的相关解释,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该罪必须是要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针对的必须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而本事件中,车主虽然是拖行了交警但并非直接开车冲撞交警,而是交警在车主欲逃离现场时,自己抓住车门把手不放。因此,难以构成妨害公务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该车主的行为最多面临10日的治安拘留和500元的罚款。
而如果该车主不冲卡逃逸,被查实了是酒驾或醉驾,轻则被治安拘留,重则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将被吊销驾驶证,至少1000元的罚款。
显然,与冲卡逃逸相比,酒驾或醉驾的处罚要更加严重。也难怪车主要冲卡逃逸了。看来车主也是在心中掂量过的,知道逃逸受到的处罚更轻。
这也算是法律的一个漏洞了,希望能尽快将其堵上吧。正如网友所说那样,只要是冲卡逃逸的,那肯定是心里有鬼的,抓住了就应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