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部近期组织实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提出农垦要充分发挥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中的“国家队”作用,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在稳定种植面积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单产水平,以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地方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支撑。近日,农业农村部农垦局负责人就“两个行动”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力争用3—5年时间,带动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100亿斤
问:“两个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组织实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旨在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以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着力提高农垦单产水平,以开展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地方提高单产水平,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两个行动”要求,在大面积提高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水平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带动地方大面积提升单产水平。
“两个行动”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农垦系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30亿斤,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亿亩次,带动地方粮食增产70亿斤,共计带动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100亿斤。到2030年,实现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大面积提升,面向地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5亿亩次,服务地块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左右。同时,打造一批农垦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建立一批社会化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壮大一批集体经济组织。
着力打造高产样板区,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问: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实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重点在于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一方面,着力打造高产样板区,加中猪商务网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以提升产能、改善品质、降本增效、集成技术为目标,开展高产样板区建设,打造一批高产样板田和整建制高产农场,集中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健全完善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单项增产技术的组装熟化,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
另一方面,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聚焦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农垦先行活动,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总结农垦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和经验做法,探索形成区域性综合治理方案。开展“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推广应用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进智慧农场建设。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管理,在有条件的垦区探索推进农业生产统一经营管理措施。完善作物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不同作物、不同耕作模式下的农机作业技术标准和流程标准,实现农机农艺农制相融合。通过技术和农资服务,带动大宗生产资料统采统供,保障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强化订单生产、合同收购,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集群,健全垦地合作机制
问:“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加强垦地合作,增强对周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城乡与垦地一体化协调发展,就必须大力加强农垦社会化服务。
一方面,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集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组建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支持设立区域农服中心,鼓励农场职工到地方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农垦产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垦区间、垦地间合作,推进跨区、跨省联动联合。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形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构建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规章、规范财务管理,逐步建立“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服务有监管”的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
另一方面,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垦地合作机制。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主体带头制定农垦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探索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团体标准、全国农垦星级社会化服务主体目录和管理机制,培育和打造“垦字号”农垦社会化服务品牌矩阵。积极发挥社会化服务作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帮助村集体规范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农垦与地方政府、农场与周边村镇和村屯,通过结对子合作、联合共建等方式,创新垦地合作机制。支持农垦与地方共建示范基地、共组专家队伍、共谋区域发展、共管产业集群,构建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农垦服务模式不断创新
问:确保“两个行动”取得实效,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答:一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农业农村部在制定政策、安排项目时,加强统筹和分类管理,确保垦区、农场平等享受。各地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垦加快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落实社会化服务主体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上支持农垦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金融保险机构支持“两个行动”,支持农垦生产托管的粮食作物参加完全成本保险。
另一方面,加强垦地联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打通地方政府与农垦企业的沟通渠道,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构建“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农垦与地方联合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在有条件的村、镇、县整建制开展农垦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垦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样板。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农垦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机制探索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典型,为进一步提升农垦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党建引领模式、农服公司模式、村企合作模式、联合体模式、龙头企业带头模式等5种典型模式,重点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程托管服务、单环节托管服务、产前产后综合服务、信息对接服务、金融保险担保服务等6种服务形式,把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