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抓获一名涉黄人员。令人吃惊的是,这位有着一头齐肩秀发,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失足妇女”,竟是男子。
7月22日凌晨1时,江城分局在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中,在中山公园附近巷口抓获涉嫌招嫖卖淫的违法人员林某成(男,39岁)。
经查,违法人员林某成当晚在市区中山公园附近站街招嫖,并在附近出租屋内进行卖淫行为三次。
经深挖,林某成在外地也曾从事过该“行业”,来到阳江后想赚快钱,于是购置假发、女性用品装扮成女性“重操旧业”,站街揽客,没曾想“出摊”时被逮个正着。
现已依法对违法人员林某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