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一名网友驾车不慎撞坏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中间5节护栏,一共15米,结果被索赔10万余元。近日,这名网友的遭遇引发关注。9月26日,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建投集团)工作人员称,当天在场的是下属的施工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于是向车主虚报价格10万多元。该集团获悉此事迅速介入进行了处理,经过协商,要求车主赔偿1万余元,这也是成本价。
根据这名发帖网友所附的赔偿明细表显示,损坏中央隔离栏杆价格为每米1800元,15米总价27000元,还包括材料运输费20000元、工期损失费30000元及20名工人的施工费10000元等各10项费用,共计106630元。
撞坏5节护栏被索赔10万余元,这个索赔的价格还真是离谱,类似“天价护栏”屡有报道,有的最终被挤出了价格里的水分。2023年7月,山西运城一男子撞坏3节护栏被要求赔偿1.5万余元,后降至9000元。经双方协商,最终由车主自行购买材料维修,将撞坏的护栏恢复原状,维护方退还费用。有知情人称,此前也有撞坏上述维护方的护栏遭索赔超3.5万元,后经庭前调解达成和解,赔付2.3万元。
撞坏护栏被索赔1万多元、2万多元,当事人都感到是不可承受之重,撞坏5节护栏要赔上10万余元,这简直是贵得要命。据介绍,有当事人咨询过厂家,护栏板每米出厂价在300元左右,有厂家工作人员表示,护栏板评审价每米(节)500至600元是比较合理的。
那么,护栏维护方为什么要虚报价格?有的声称是给当事人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交通护栏虽然是承包给第三方在管理维护,但毕竟属于公共设施,由于交通事故损坏了公共设施,肇事者负有赔偿的责任,这个并没有错,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财产损失按照实际的价值来赔偿,如果维护方虚报价格,狮子大开口,就有“借公肥私”之嫌。因为公共设施作为基础设施,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即便是承包给了第三方建设维护,也存在公共属性,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公共设施无论是在建设过程还是后期的维护过程,如果花费过高都是不符合公共利益的,天价索赔会损害公共设施的社会形象。
以撞坏15米护栏被索赔10万元为例,最终只赔偿1万余元,如果是按最初的报价赔偿,赔钱的一方岂不是要成为冤大头,这赔偿的钱究竟是为公共设施买单,还是为维护方的利益买单?
据介绍,施工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有些“斗硬”,将运输费用等成本一起算了进去,同时还在护栏等项目增加了费用,最后虚报10万余元。经过双方协调,目前费用已敲定为1.2万元。因为交通事故损坏了护栏,维护方如此虚报价格,说白了,这无异于“趁灾打劫”,显得不地道,即便是出于“斗硬”的心理,也说不过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当事人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因交通事故撞坏护栏比较常见,如何赔偿应该合情合理才行,如果随意虚报价格索赔,如此败人品只会让人质疑,如此虚报价格是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