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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谈大同儿童霸凌:构成性侵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9 01:49: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224
核心提示:大同通报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情况,老胡个人认为,该学校2名9岁儿童的恶劣行为已经不能简单归类于校园欺凌,他们对受害儿童显然构成了性侵...

胡锡进谈大同儿童霸凌:构成性侵犯

大同通报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情况,老胡个人认为,该学校2名9岁儿童的恶劣行为已经不能简单归类于校园欺凌,他们对受害儿童显然构成了性侵犯,而且情节骇人听闻。

只是因为2人年龄幼小,因受法律保护而不被纳入刑事范畴。

老胡认为,不对两名施虐儿童给予刑事处罚,我们的社会要认,这是法律的硬边界。

但是刑事以外的追究,尤其是对其家长的追究,是不够的。

社会应当鼓励受害儿童的家长对施虐儿童的家长进行高额索赔,也对孩子读书的大成双语学校进行高额索赔,因为家长和学校都对施虐儿童的行为在很长时间里被放纵负有责任,而且对受害儿童造成了严重心理创伤,有可能给后者造成终身阴影。

所以他们进行高额赔偿是应该的,我相信法律会对受害儿童家长的索赔给予支持。

现在的处罚太轻了,很多都是软指标,而且执行时间很长,是有弹性的。

但是高额赔偿则能示范全社会,对那两名儿童的心理和性格矫正,对受害儿童的人生信心重建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这件事不能轻飘飘地过去,它的负面影响需要强有力、掷地有声地翻转过来。

如此恶劣之事,岂能训诫了事!

刑法拿未成年犯罪没招,但还有民事赔偿这把剑。

大家一起支持受害儿童家长向施虐儿童家长和学校高额索赔,要让令后者"肝儿颤"的高额赔偿震慑所有校园恶性霸凌行为,促使那些小混混的家长和所在学校都真正负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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