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崇州女童在小区内遭狗撕咬,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引发社会关注。10月18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女童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也已被刑拘。同时,受伤女童还在华西医院救治。
周兆成律师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上午他与当地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了沟通,并代表女童父母向工作组在事发后对女童的积极救助和关心关爱表达感谢。“现在受伤女童已经在华西医院被精心救治。女童的父母、爷爷都在医院陪护。”周兆成说,他和广大网友一样,都在祈祷女童可以早日康复,这也是女童父母现在最大的诉求。
同时,周兆成透露,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刑事立案,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也已被刑拘。
“严惩狗的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女童父母第二诉求。”周兆成认为,本案狗的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却未尽到看管义务,放任烈性犬外出,从而导致危险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的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周兆成说,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及时驱赶。但是,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下一步,他们收集完证据后,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狗的主人及小区物业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