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好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8.5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于谦徒弟冯阔洋,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服务、体育场馆管理、餐饮服务、文艺表演和零售出版物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于谦、吴京、马未都、乔杉、孙越等共同持股,其中于谦持股33%,为第一大股东。
以上是“于谦持股公司被执行8.5万 与众多明星共同持股”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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