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
两县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
指定多个熏制点
且收取加工费或材料费
11月15日,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巴中市环保局、相关街道办、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在通江县城区集中熏制腊制品的通告》。通告表示,“随着熏制腊制品高峰期到来,熏制产生的烟尘将污染空气,影响市民生产、生活,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为尊重传统、方便市民,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熏制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在县城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院内、楼道、阳台、屋顶以及岩坡旁、路边、河沟等非指定地点熏制腊制品;禁止在县城区内擅自搭建腊制品熏制设施;县城区腊制品实行定点集中熏制。”
通江县的通告中还公布了两个集中熏制点的地址和电话,其中一家注明“熏制限于在该公司购买的肉制品”。通告还提到,凡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依法处理。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通告公布了指定的熏制点及电话,另附有举报电话及相应的处罚措施。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1月20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县城区内禁止熏制腌腊制品的通告》,与通江县相似。
11月22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了通江县、南江县多个熏制点,均表示已收到上述通告,集中熏制需要收取相应的加工费或材料费。
官方回应出台该规定
是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
22日,通江县、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均向媒体证实,上述通告属实。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一部分住在城区的居民,曾出现过在楼顶搭棚子熏制腊肉被举报的情况。今年,该规定首次在通江县实施,刚开始推行时有一部分人不习惯,会慢慢引导。
另外,媒体注意到,此前巴中相关部门曾在该市巴州区、经开区、恩阳区指定了10个腊肉熏制点。另据巴中市相关部门消息,今年10月,因腊肉熏制频发高发等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当地4个街道办主要负责人被集中约谈,相关责任人被全区通报。
央广网评
烟熏腊肉流行于我国川渝等地区,是一种地道的传统佳肴,历史悠久,绵延至今。在制作过程中,烟熏是不可或缺的一道工艺。一来,这样的制作方式是否会造成大气污染,不可轻易下结论,起码应由独立的专业机构测定。如果仅由某个部门轻率地作出认定,既不科学也有失严谨。二来,为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就将私熏腊肉一禁了之,有懒政之嫌。如果说私自熏制腊制品污染环境,那么集中熏制就不污染环境了?倘若烟熏工艺有改进空间,相关部门应与群众一道想方设法改进工艺,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烟气缭绕,而非生硬禁止。
值得关注的是,有报道称,某地相关部门要求群众集中熏制,选定的两个熏制点都很可疑。其中一个熏制点注明,仅熏制“限于在该公司购买的肉制品”。而另一个熏制点则是新修建的,内部设施仍在完善中,“预计月底才能开始熏”。在这种情况下,急匆匆地让群众到集中熏制点熏制腊肉,既不合理,也不合情。再说,所谓的“凡未在指定地点熏制腌腊制品的行为,拒不改正者,将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是否合规、合法?罚款,牵涉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一分钱都不能罚。集中熏制点本就备受诟病,不到集中熏制点熏制还会被罚款,只会让群众左右为难。
还有一个细节是,相关通告指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让群众到集中熏制点熏制,是为了“尊重传统、方便市民,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熏制安全”。这些说辞经不起推敲,如果真尊重传统就不会逼迫群众到集中熏制点熏制,如果真方便市民就不能“一刀切”。
一言以蔽之,以环保为由禁止熏肉、违者要罚,难以令人信服。对于这些涉及地方习俗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活动,不可粗暴改造。即便要改造,也要切合实际,注意方式、注重民意,否则只会激化矛盾。防治大气污染不是理由,制定合理可行的政策,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便利实惠,才是社会治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