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江苏的赵某(男)与广西的张某(女),经某婚恋服务中心以及某婚姻介绍处介绍相识。2023年6月,赵某以现金的方式给付彩礼30万元。同日两人前往江苏省海安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因无感情基础,张某一直拒绝履行夫妻义务。2023年9月,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离家出走。张某明确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彩礼退还问题上,男方主张必须全额退还彩礼,女方一家认为最多只能退还10万元。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成功离婚。10月27日,在五塘法庭的邀请下,赵某与律师从江苏来到五塘法庭族老调解室与女方一家进行沟通。经了解,当初女方一直主张要20万元彩礼,但婚介方却告诉男方,女方要30万元彩礼。最终,男方把30万元彩礼给了婚介,婚介把20万元给了女方,并收了男方2万元的介绍费。11月16日,双方均愿意各退一步,对彩礼退还金额达成一致,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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