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3)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案件播报”,称佟丽娅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已宣判,被告杨*尧的行为构成对佟丽娅名誉权的侵犯,被告须在“数码之家”网站中连续三天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案件播报”中称,被告杨*尧通过其经营的“数码之家”网站发布了一篇针对佟丽娅的文章,文章中含有凭空捏造、毫无事实依据且具有严重诽谤性质的不实言论,试图通过贬损佟丽娅人格的手段达到吸引公众关注、提高网站流量的目的。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杨*尧的行为构成对佟丽娅女士名誉权的侵犯,被告杨*尧须在“数码之家”网站中连续三天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随后,佟丽娅工作室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造谣者我们绝不姑息。
中猪商务网登录该网站发现,杨*尧的道歉信已出现在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