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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波公司被强制执行2.9亿 执行法院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30 01:20: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28
核心提示:据天眼查显示,近日,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9亿余元,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浙江省高级人...

据天眼查显示,近日,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9亿余元,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吴秀波公司被强制执行2.9亿 执行法院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凡美玲,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等,由吴秀波与古文娟分别持股99%、1%。

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存在2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7.56亿元,此外,该公司所持北京弎生影业有限公司3000万股权已被冻结。

吴秀波,1968年9月5日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男演员,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代表作《北京遇上西雅图》。

此前报道:4.66亿!知名男演员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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