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月26日有网友反映“绥德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职人员李某殴打出租车司机”一事,陕西绥德县27日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绥德县于事发后迅速成立由县纪委、公安、民政、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网上反映情况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绥德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予以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绥德县民政局党组决定,停止李某履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人工作。绥德县纪委已对李某涉嫌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
此前报道
陕西一公职人员被曝酒后殴打出租车司机,县民政局:停职接受纪委调查
12月27日,陕西榆林绥德县的救助管理站站长李某,酗酒后殴打出租车司机。针对此事,绥德县民政局回应属实,当地纪委已介入,李某停职接受调查。
一段30秒的现场视频显示,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车门大开。两名男子站在车前,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当街喧嚷,并3次挥手击打另一人的面部。被打男子全程未还手。
绥德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是)前天发生的事情,确实是站长喝醉之后殴打了出租车司机,打人原因不明。现在绥德县纪委已经介入,站长停职接受调查。”
另据中猪商务网报道,当地回应,是最近的事情,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会有一个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