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施行以来,“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定成为讨论焦点,实施效果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多家媒体报道,有消费者反映,新规生效后,快递派送仍是“老样子”,从业者也叫苦不迭,有快递员称收入减半,很多人干不下去,转行去送外卖了。
新规落地会有阵痛,完全在预料之中,原因也显而易见。人手少,派单量大,单价低是多数加盟类的快递网点都存在的客观事实,逐一跟用户确认需求,再分类处理快件,将要求派送上门的件送上门,工作量会大大增加,派送效率肯定会降低。不加人,工作任务完不成;加了人,每个人的收入就会被摊薄;更何况,加人也不是说到岗就能到岗,多数一线站点压根没做好应对新规的准备,全靠快递员自己“消化”。如果工作太难,性价比低,快递员选择转行也是无奈之下的个人选择。
送货上门之所以难以执行,根源在于用户的需求不一致,服务效率和质量很难兼顾。有人不愿意跑腿,强烈希望送货上门;有人不希望被打扰,觉得自己去代收点拿挺好;还有人对派送方式无所谓,但是对价格比较敏感,担心快递费因此而普遍上涨。一个快递员面对的可能是数个大住宅区,几十栋楼的居民,平心而论,他们确实扛不起新规落地的所有压力。
快件要按照约定派送到指定位置,是消费者本就应该享有的权益,而保障这一权益,不能只靠一线快递员硬扛。最需要改善服务流程,切实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的快递企业,才是执行“新规”的第一主体,不能当“甩手掌柜”。
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包裹揽收、货运合同关系建立那一刻起,就应该即刻得到保障。是否需要送货上门,还是更倾向于在代收点自取,能否接受大件上楼加价,这些个性化需求,现在完全可以通过线上沟通、智能电联、分类分拣等方式,在揽件、运输过程中去了解和分类,没必要全部堆到“最后一公里”再解决。将服务的关口前移,这样既能减轻快递员的工作负担,也能减少很多纠纷和麻烦。
快递送货上门是一个多年未解决的老问题,此次新规的落地执行,大家都非常关注,寄予强烈期待。快递企业不能再有侥幸敷衍的心态,别以为将矛盾转嫁给快递员和用户,让事情难以推动,久而久之就可以不推动了。
长远而言,快递行业不可能一直靠打“价格战”去争夺市场,而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去谋求发展,部分快递公司早已经将按需配送做成了标准化服务,而推动这一标准尽快成为行业标准,推动整个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才是新规施行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