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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超长期国债发行 “人走了 钱还在”该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6 02:03: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30
核心提示:财政部6月14日首次发行5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财政部6月14日首次发行5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根据发行安排,本期国债将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为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发行总额350亿元。一些朋友提到,如果抢到了50年超长期国债,担心国债兑换周期太长,如果自己出现意外,国债能否顺利继承。也就是“人走了,钱还在”该怎么办?

50年超长期国债发行 “人走了 钱还在”该怎么办?

50年超长期国债被大家广泛关注。据财政部部署,此次发行总额为350亿元,从今天(6月15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2074年6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此次发行的50年超长期国债属于记账式国债。中华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表示,两者在“谁能买、在哪买、怎么卖”上有很大不同。

陈凯:储蓄式国债面向的是个人投资者,并不向大型投资机构开放,而且不能流通转让。记账式国债面向个人与机构投资者,既可以在银行购买,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并且能够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价格随行就市。

应该说,50年超长期国债不仅具有国债的基本属性,还具有发行交易、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特点,因此,属于金融产品范畴。既然是金融产品,兑换周期又相当漫长,不少朋友担心,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孩子能否继承我的国债呢?

陈凯:《民法典》1122条明确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国债作为国家发行的债券,它和股票、基金等一样,也是合法且稳定的金融资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所以,如果当事人发生了意外,他所遗留的国债也就是他的遗产,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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