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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胜诉:旋律有差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0 01:52: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22
核心提示:7月8日,作曲家林莫樵晒出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抄袭

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胜诉:旋律有差异

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胜诉:旋律有差异

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胜诉:旋律有差异

7月8日,作曲家林莫樵晒出李宇春《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抄袭,“《无价之姐》相较与涉案歌曲在各部音符、旋律上有些许的变化,正是这些许的变化使得二者在旋律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故不构成抄袭,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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