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张纪中发声明回应没有向前妻樊馨蔓履行致歉义务,称:“近日在网络上传播的道歉绯闻,纯属某人一直以来的恶意暗箱操作。”另外关于被法院强制执行一事,张纪中称:“至于法院强制执行一事,本人在法院判决后就主动履行了2万5千元款项。而对方要求我道歉,本人没有接受,本人自始至终的目的都因不堪其扰而自证清白的正当防卫,最终法院选择在一家纸媒上公布案件判决结果以代表我执行道歉要求,我也表示了接受。因为此事件的所有义务已合法合规执行完毕。”
樊馨蔓曾披露前夫张纪中被强执2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已收到,但对张纪中未道歉仍不满意。8月1日,据人民法院公告网、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张纪中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致歉义务,樊馨蔓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樊馨蔓已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两人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内容也曝光。
公告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张纪中曾发布微博将《离婚协议书》公开至网络,内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况、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等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为构成隐私权侵权。法院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目前张纪中虽然已向樊馨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并未履行致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