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将修订“沪牌”拍卖规定连缴1年社保或个税可参与拍牌
11月29日,上海市交通委官网发布《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同时就修订草案内容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提出,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拍卖:
(一)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主要修改内容
(一)整合相关补充文件
此前为了细化《拍卖规定》相关操作口径,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制定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此次修改,立足于优化制度供给,将该通知核心内容融入《拍卖规定》中,实现“两规并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