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月27日,海口的符先生在龙昆南春源生鲜市场的一个摊位上购买了一些散装冷冻鸡翅和一袋密封包装的冷冻鸭下巴,当晚回家烹饪之后却发现味道有些奇怪,于是就查看了一下这袋鸭下巴的产品信息,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就把符先生给吓了一跳,上面显示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7年的。
消费者符先生:鸭下巴是一整袋买的,然后我女朋友说明天要去给她退货之后,就去找那个包装,想拿着明天给她退货,然后拿起包装袋的时候,就发现包装的封口上面写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的生产日期,当时我们两个人都很震惊,就觉得刚刚都吃了这么多的东西就感觉很恶心。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符先生对产品外包装拍了照片,根据他提供的照片显示,这袋鸭下巴的保质期为12个月,而封口处的日期为2017年4月3日,如果符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也就意味着这袋鸭下巴已经过期有4多年了。符先生说,事后他回到摊位与摊贩协商,但结果却令他更加气愤。
消费者符先生:她看了这个袋子上的包装之后,然后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就说我们买的这些东西是94元,她就让我们拿手机出来,她要转钱给我们,但是我们是不接受,更让我气愤的是,我拿着这个过期商品去跟摊主理论的时候,我把商品给她看,拿回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上面的这个印有生产日期的这个袋口已经被她弄不见了,我问她我要一起拿回来,她就说已经不知道扔去哪了,所以我就怀疑,是不是摊主有意的去想销毁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