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有三大调整
3月11日,浙江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招生通知》”)。其中提到,浙江各地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需在审批地招生,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招生通知》共17条,其中涉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
当前,浙江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前列。但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
为此,《招生通知》中提到,浙江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即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开展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工作。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同时,民办初中学校与公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
《招生通知》提到,公办学校要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需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招生前,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