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吴亦凡事件时间线:吴亦凡系聚众淫乱首要分子!
2023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一审宣判后,吴亦凡提出上诉。
事件时间线回顾,回顾吴亦凡事件时间线:
2020年
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
12月6日0时-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
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
2020年12月8日-2021年4月:吴某凡与都某竹保持微信联系。
2021年
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
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联系都某竹,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
7月14日:朝阳警方接到吴某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