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段关于辽宁大连某法院公务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关注。视频中,这辆公务车被指在7月18日下午多次无预警变道插队,行为似乎具有挑衅性。
针对这一情况,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7月25日迅速做出回应。院方确认,涉事车辆确为其院公务用车,当时正执行公务任务。驾驶员王某某在驾驶过程中,未使用转向灯便频繁变换车道,违反了交通规则。对此,法院立即采取行动,要求王某某主动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及应有处罚,并对其作出了停职反省的处理决定。
院方表示,此事件暴露了少数驾驶员对于交通法规的忽视,以及院内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日常对驾驶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存在不足。他们承诺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强化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