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帆因涉嫌受贿罪被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据指控,郭帆利用其在中国民用航空贵州安全监督管理局、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航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郭帆长期在贵州省属国企工作,2018年任贵州航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年转任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郭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距他上任贵盐集团仅一年。同年4月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免去郭帆的贵盐集团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
贵盐集团是2000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盐及含盐产品销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产运营和多种生活资料经营等。2024年9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郭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郭帆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禁令变相插手干预茅台酒经营,对抗组织审查;违规谋求特殊待遇,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郭帆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报道,贵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等禁止性规定,严禁全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使用茅台酒等行为。此外,贵州还制定了《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细化了行为性质并明确了处分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