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8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明卫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串通投标一案。
李明卫,男,仡佬族,1966年11月出生,贵州安顺人,毕业于大连工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他曾担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公司总经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后升任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3年10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宣布李明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4年9月,李明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通报,李明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七个有之”,热衷于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严重破坏集团政治生态。他还罔顾组织原则,买官卖官,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长期沉迷赌博;靠企吃企,大肆侵吞国有资金;将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利用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受贿犯罪方面,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明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在贪污犯罪方面,2010年至2019年,李明卫通过虚列项目支出、虚增勘测设计费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70万余元。对于行贿犯罪,2020年至2021年,李明卫为谋求本人职务提拔,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