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的张女士反映,她59岁的父亲在亳州市中医院接受肝脏手术时,一个长约15毫米的针头遗留在体内。春节前,张女士的父亲因肝癌在该医院进行了手术,术后医生告知家属针头未被取出。随后,张女士带父亲到亳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影像报告显示:肝右叶有一条形金属密度影,长度约15毫米,宽度约3毫米。
起初,家人希望亳州市中医院能够将针头取出,但经鉴定,针头位置固定无法取出。张女士多次与医院及医疗器械公司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亳州市中医院工作人员表示,经专家会诊,建议不取出针头,并称若要查明事件原因需通过司法程序鉴定。目前供应商和医院一直在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谈判进展缓慢。
医药器械公司对接人表示事件正在处理中,不便接受采访,同时强调其产品均有检测报告。亳州市卫健委也确认此事仍在协商中。张女士表示,父亲身体状况不佳,家人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