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寻找“学习搭子”时,一名11岁的小陈不慎落入了“隔空猥亵”的陷阱。近日,门头沟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件,一名大三学生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等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3月,小陈在某社交平台搜索“免费学习监督”时,关注了一个名为“吃池池”的用户。对方询问了小陈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她服从命令。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后,对方继续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强迫小陈拍摄裸照和视频。几天后,小陈的母亲发现了这些照片及聊天记录,随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吃池池”是某大学的大三学生周某。他在网络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陈外,还曾以涨粉为由添加另一未满14周岁的女孩,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2024年11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他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类似的案件还有舒某的案例。2019年至2022年间,舒某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至14岁的未成年被害人,诱骗、胁迫她们发送私密照片和视频。舒某会假装自己也是小女孩,与受害者处闺蜜关系,获取她们的信任后再索要照片。若女孩想要脱离他的控制,他会以将照片发给别人作为威胁。直到某网络平台在后台巡查中发现并报警,舒某才被抓获。最终,舒某因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