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一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93岁的罪犯周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但看守所因其生活不能自理而拒绝收监,建议暂予监外执行,法院予以公示。
周某某于2022年犯罪,涉及侵犯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在量刑、服刑等方面可获从轻或减轻等法律待遇,或基于现实情况而不予收监服刑。近年来,司法机关持续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相关专家认为,此案提示应尽快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农村地区女童关于性侵的教育和防范,并加强对老年人的普法和干预。
据邵阳中院公示,罪犯周某某1931年6月9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小学文化,农民。因犯强奸罪于2024年10月14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收监执行过程中,邵阳县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该院已于2025年2月12日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周某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尽管周某某已满75周岁,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法律待遇,但其罪行深重,法院仍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