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福利政策也在不断变化。2月17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四川省民政厅儿童保障处处长刘璐回答了相关问题。
刘璐表示,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类特殊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服务对象拓展、保障标准提升和服务内容充实等方面实现了制度性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服务对象拓展方面,2019年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政策关爱范围;2024年将首次把流动儿童纳入关爱保护范围。
在保障标准提升方面,推动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连续三年增长。集中养育标准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
在保障内容完善方面,四川省在国家孤儿助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制度。自2023年起,对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且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全日制中职(含技工)、专科(含高职)、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资助。
在关爱服务方面,四川省牵头实施了“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快乐同行”、“为你而来 相伴成长”等品牌项目,围绕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开展巡查巡访、课业辅导、心理关爱、家庭监护提能等关爱服务。
未来,四川省将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政策,加大保障力度。同时,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管理,鼓励开门办院,拓展社会服务。还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专业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此外,将制定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清单、活动清单、实事清单,推动关爱保护工作深入落实。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心理健康关爱。结合六一、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