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大强今年即将满70岁,他没想到亲弟弟祝大伟会在母亲去世后侵吞了他的2万多元退休金,并偷偷卖掉了他的房子,将200多万元房款全部据为己有。一夜之间无家可归的祝大强开始了一场要回自己财产的斗争,在法律援助律师和检察官的帮助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祝大伟归还全部卖房款和侵吞的退休金。
祝大强是一名听力三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的老人,他在上海一家印刷厂工作多年,退休后每月能领到数千元退休金。原本,他和母亲居住在普陀区的一套房子内,房子登记在母子二人名下。母亲去世后,祝大伟提议一起去做公证,放弃自己应继承的房产份额。2020年7月,祝大强在弟弟的陪同下去做了公证,这套房子全部归到祝大强名下。然而,同年12月,祝大伟在祝大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218万元的价格卖掉了房子,并用一部分卖房款在嘉定区买了一套新房。事后查明,祝大伟购买的新房只登记在他一人名下,剩下的钱用于儿子结婚。
失去唯一住所后,祝大强暂时借住在朋友家中。面对哥哥的质问,祝大伟声称卖房是为了帮哥哥换个大一点的房子,但法院查明事实并非如此。原来,2019年祝大强曾在弟弟劝说下进行了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结果显示他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他本人对此并不知情。随后,祝大伟以更换身份证为由拿走了祝大强的身份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宣告祝大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祝大伟为监护人。有了监护人的身份,祝大伟顺利卖掉房子并变更了祝大强的养老金账户,将2.7万余元转走。
连续数月没有养老金进账引起了祝大强的注意,他找到街道将养老金账户改了回来。祝大伟辩称此举是为了防止哥哥被骗。了解情况后,祝大强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由于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提起诉讼。此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介入,帮助祝大强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最终,鉴定中心认定祝大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024年1月,法院恢复祝大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年4月,祝大强正式向嘉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祝大伟赔偿218万元卖房款及2.7万元养老金等,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祝大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近年来发生多起近亲属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监护权进而占有老人财产的案件。这些案例表明,监护权和财产处置权不能混为一谈。即便老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除非另有约定,监护人也不可随意处置其财产。为此,上海各区已探索构建更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引入公证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保护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