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一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称,从2004年至2023年间,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之便,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检察机关据此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展示了相关证据,彭国甫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彭国甫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此次庭审有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在内的二十余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