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之一。3月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明确表示,政府将着力推进一批“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的城市更新项目,并特别强调,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将全面纳入改造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实施改造。这一政策的提出,既反映了老旧小区改造的紧迫性,也彰显了治理这一复杂问题的必要性。
媒体: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一场变革,破解历史难题推动城市更新
据统计,截至2020年,全国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有22万个,涉及居民近3900万户。早在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这一时期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而此次改造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则意味着政府对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决心愈发坚定。
我国自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以公房和房改房为主,由于建筑标准较低、基础设施陈旧、管网老化严重,居住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些小区的市政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不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也制约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提升。
此外,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住房属性的变化,人们的住房需求早已从“能住”转向“住得更好”。老旧小区改造不仅关乎民生福祉,也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建立一套覆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