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美图时代”,“最美证件照”频频受到关注。近日,广州一女子在更换身份证时坚持使用十年前的精修证件照,最终因审核不通过而将公安机关诉至法院。
李某因身份证地址变更,来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申请换领身份证。她精心挑选了一张2014年拍摄的精修证件照,并在自助设备上提交。然而,工作人员在人工审核时发现,李某提交的照片与现场拍摄的照片差异较大,告知她需要重新提交一张新照片。
李某对警方的要求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提交的照片质量很好,且与现在的样貌差距不大。为了能用上美照,她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作为居民身份证的审核与签发机关,有责任确保身份证使用的严谨性和安全性,要求李某重新提交照片的做法并无不当,依法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用于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制证照片应当使用近期的照片,以确保真实反映申请人的当前样貌。公安机关在审核发放居民身份证时,对照片呈现的个人外貌和面部特征变化执行严格审查标准,这体现了对居民身份证法定权威性的高度重视。
提醒广大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应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符合标准的制证照片,避免因照片问题耽误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