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女子遭职场性侵后被开除事件后续”话题冲上微博热搜。2024年12月,新黄河报道了丽丽(化名)遭遇职场性侵反被公司开除的事件,并引起广泛关注。
今年3月31日,丽丽透露,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尽管不清楚公司是否会提起诉讼,但丽丽表示会维权到底。
丽丽是天津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营销总监。在2023年9月的一场商务宴请中,她喝醉后遭到自家老板王某的性侵。2024年4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在遭遇性侵后,丽丽还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之后,丽丽就此事前往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4年12月3日,丽丽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她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同年12月13日,该公司为丽丽确定了12个月的工伤停工留薪期。随后,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结论书,延长六个月。但丽丽称,因公司拒绝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事宜,她向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3月31日,丽丽收到了仲裁决定书,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周六加班费、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流产假工资差额等共计113万元。
丽丽表示,希望让大家知道她维权事件的最新进展,也希望可以继续帮助在职场上有过类似遭遇的姐妹。当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方表示关于是否会上诉不便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