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通过财政补贴和激励措施进一步扩大需求,帮助企业。4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21条”,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由3月31日的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一轮政策不仅延续了之前稳增长的有效举措,还针对当前经济状况提出了新的政策。政策强调要进行评估优化,系统梳理近年来各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深入调查研究,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提升其精准度、协同性和覆盖面,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持。
“21条”中,除了消费信贷贴息、二手车销售奖励、企业招工成本补贴这三项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外,其余18项均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例如,在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的一年期及以上、用于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四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将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一年期一次性贴息,每位居民在全省范围内最多可享受两次贷款贴息支持。
此外,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四川还将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川酒川茶等专项消费券,以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四川特色产业发展。“21条”还包括对首发经济、消费新场景运营、演艺赛事活动、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等方面的激励。比如,在川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的经营主体,省级财政将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且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省级财政将按其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最高可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