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济宁市、烟台市和威海市公布了2026年中小学春秋假期安排。
济宁市教育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市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期制度。这一举措旨在健全科学合理的教育作息体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丰富成长体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该制度,幼儿园参照执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
每年设置春假和秋假各一次,每次原则上为3天。春假安排在4—5月份,与清明节前后衔接;秋假安排在11月份,与双休日衔接。具体安排由市教育局在校历中公布。2026年春假定于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各学校通过优化日常机动课时和科学统筹教学安排,确保每学期教学总时长不变,课程安排不减少,教学质量不降低。假期导向以休息调养、亲近自然、社会实践、全面发展为主,鼓励学生参与人文考察、农耕体验、红色教育等活动,倡导家长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为保障假期效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带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支持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陪伴照料。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得布置作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授课、补习或考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资源在假期持续开放,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同时,提供公益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假期托管看护难题。
烟台市也部署了中小学春秋假期安排,自2026年春季学期执行。初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只设置秋假,不设置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暂不推行。每年春假和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安排在期中前后。2026年春假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及5月6-7日,与五一假期衔接。
烟台市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和优化寒暑假安排,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各区市和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重视假期安全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有效衔接,提升场馆景区惠民服务,构建多元托管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