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玉环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自然人奚春阳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由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登记在陈小英名下的公司4056.85万股(持股比例2.65%)中的2028.42万股归其所有。同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告奚春阳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其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奚春阳撤诉。

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奚春阳是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小英的前夫。陈小英是申通快递的创始人之一,1993年与第一任丈夫聂腾飞等人在杭州创办了神通综合服务部,不久后成立了申通快递前身上海盛彤实业有限公司。1998年,聂腾飞因车祸离世,陈小英和哥哥陈德军接手申通快递,并在2016年带领申通快递实现借壳上市。兄妹二人为申通快递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奚春阳早年曾是聂腾飞的专职司机兼助手,在聂腾飞去世后协助陈小英运营申通,曾任申通的副董事长兼总裁。奚春阳2012年与陈小英结婚,但同年离婚。根据此前公告,奚春阳认为,登记在陈小英名下的4056.85万股申通股份是双方离婚时约定分割的特定夫妻共同财产并经重组上市而转化形成的财产之一。根据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陈小英持有申通的一半股份应归属奚春阳。起诉时申通快递股价为13元多,按此估算,奚春阳希望分得的股份市值约2.8亿元。历经7个多月后,奚春阳撤诉并获法院准许,意味着这起诉讼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