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广安女副区长被家暴致死案终审判决:行凶男友被判无期徒刑)
8月7日,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从权威渠道获得了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女副区长黎永兰被其男友林雪川殴打致死一案终审判决。
四川省高院裁定,林雪川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驳回林雪川的上诉,维持广安中院无期徒刑的量刑。同时,四川省高院还驳回了黎永兰家属要求以故意杀人追究林雪川刑事责任的请求。
男友故意伤害一审被判无期
2018年11月29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林雪川故意伤害案作出(2018)川16刑初2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认定,2017年10月22日晚,被告人林雪川饮酒后,到广安市广安区鼎虹国际娱乐会所和其女友、时任广安区副区长黎永兰一道再次与他人饮酒。
当天22时许,林雪川与黎永兰离开该会所,在会所外公路旁二人发生争执,期间林雪川夺走黎永兰手机并砸在地上。林雪川推搡黎永兰沿金安大道三段往东行走,途中夺走黎永兰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并扔在地上,黎永兰向路边出租车司机求救并请求拨打110报警,林雪川上前推倒后继续拖拽而行。期间,林雪川用右手击打黎永兰头部。二人行至河堰路313号至315号间,黎永兰咬了林雪川左手大臂,林雪川击打黎永兰头部致其倒地受伤昏迷。22时34分,林雪川乘出租车将黎永兰送至广安市人民医院救治。
2017年10月27日,黎永兰因医治无效被宣告死亡。经法医鉴定,黎永兰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广安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林雪川在拉拽被害人黎永兰过程中,用手击打黎永兰致其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林雪川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实施抢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林雪川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林雪川的行为对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黎永兰的父母、女儿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