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案二审被判4年】12月2日消息,台媒刚刚称,台湾导演钮承泽被控性侵剧组女工作人员,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其4年有期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2日宣判,依强制性交罪仍判钮承泽4年有期徒刑判,驳回其上诉。
据台湾“三立新闻网”报道,钮承泽被控于2018年11月23日,约电影《跑马》剧组女主管与女工作人员到他家中聚餐。餐会结束后女主管等人先行离开,独留的女工作人员因不胜酒力,在钮承泽家中休息,钮承泽却趁2人独处,将女工作人员压在客厅沙发上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强制性交等罪起诉钮承泽。
一审法官认为,钮承泽所谓女方对他也有好感的辩词不可采信,因女方根本、也没有可让钮承泽误解的可能,且案发时,女方紧闭双唇、闪躲、推阻,钮承泽应可清楚得知女方根本无意与他发生性关系。
报道称,但钮承泽刻意曲解女方意思,利用女方顾及女主管及其颜面独自留下机会,满足个人私欲。犯案后又利用系知名导演名义,通过媒体散布“认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欢她、我会继续保护她的“等内容,试图形塑男女情愫,并以“深夜留下必期待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等理由,暗指女方是主动献身。
报道称,种种说法皆让法官认为,钮承泽严重欠缺性别平权意识,伤害女方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又毫无悔意,因此依强制性交罪,重判4年有期徒刑。
据悉,在此前一审时,钮承泽因强制性交罪被判刑4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0月14日再度开庭审理,钮承泽在开庭前来到法院,仍维持一贯风格,不愿对案情说明,仅说了「谢谢」,就进入法院。但据了解,他在庭内仍否认性侵被害人,辩称双方情投意合发生关系。
2014年11月7日,钮承泽因为违法进入台湾海军左营军港登舰勘景,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2年。
钮承泽,1966年6月23日出生于中国台湾,中国台湾男演员、导演、戏剧制作人。
1975年,钮承泽参演个人首部电影《小雨丝丝》,自此开始演艺事业。1983年,主演的影片《风柜来的人》提名第2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影片。2000年之后,进入中国内地发展。2008年4月11日,自导自演的伪纪录片《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上映,钮承泽凭借该片获得第44届台湾金马奖费比西影评人奖。2010年2月5日,执导的青春动作片《艋舺》上映,影片入围第60届柏林电影节全景单元,并凭借该片获得第11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最佳新导演。2011年,拍摄的爱情电影《爱LOVE》入围第62届柏林国际电影节“世界大观”单元。2013年,执导的电影《军中乐园》入围第65届柏林国际电影节全景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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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道,导演钮承泽被控2018年11月在住家性侵一名女性电影工作人员,检方根据被害女子胸部验出钮承泽DNA等事证,依强制性交罪将钮承泽起诉。去年9月钮承泽赔偿上百万台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但仍否认性侵,台北地院今再开庭,法官传讯当时帮被害人验伤的医生,据了解,医生当庭指证被害人下体的伤势,是手指侵入造成,证词对钮承泽相当不利。
54岁的钮承泽今天仍身黑色衣、黑裤及灰色西装外套出庭,对记者询问声请解除限制出境被驳回及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影响工作,始终不发一语、微笑带过。
因本案属性侵案件,全程不公开审理,庭讯约1个多小时结束,钮承泽的律师对审理内容三缄其口,仅表示检方多以选择性的疑问句等诱导式讯问证人,是否能当作证据有待商榷,因此,希望再传唤证人到法庭,透过诘问的方式还原真相。
今天庭讯重点,是传唤当时为被害人验伤的医师到庭说明验伤经过及结果,据了解,医师指证认为,被害人下体的伤势是手指侵入造成。而下次开庭法官将传唤被害人的主管,请他说明案发当天所见所闻。
检方起诉指出,钮承泽前年11月23日邀请同样从事电影工作的友人们到他家聚会同乐,被害人跟着主管一起出席,隔天凌晨众人陆续离开,仅剩被害人独自在钮家,钮要求她坐上沙发,却刻意接近,先抚摸她的头发、背部,随即将被害人压在沙发上强吻,被害人哭求“不要”,钮仍强脱她衣裤吻胸,然后自行脱光,不顾被害人极力抗拒,一手压制她,同时用另一手指性侵。
被害人还指控,钮承泽曾企图硬上,后因不举而作罢,但仍强硬要她帮忙口交,她紧闭嘴巴并转头闪避,惊恐地蜷缩在沙发上不断发抖,哭求“不要”、“想回家”,钮才停下动作让她回家,被害人离开钮承泽太太,随即打电话给同居室友求助,并在朋友鼓励下到医院验伤并提告,结果在她胸部验出钮承泽的口水DNA、下体也有伤势,检方认定钮涉性侵事证明确,去年2月1日依强制性交罪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