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根据华晨宇方反映的情况及提供的证据显示:某用户在发布的短视频中包含大量针对其不实言论,诸如“华晨宇其实还有一个孩子……和另外一个小女明星生的"等,严重损害华晨宇先生的个人声誉,涉嫌侵犯华晨宇先生的名誉权。并将该造谣用户起诉至法院,已经立案。
原文如下:
根据华晨宇先生反映的情况及提供的证据显示:2021年5月8日,抖音用户“导演周国刚”(抖音号:zhouguogang12345)在抖音平台发布的一则短视频中包含大量针对华晨宇先生的不实言论,诸如“华晨宇其实还有一个孩子……和另外一个小女明星生的”等,相关不实言论被包括抖音、新浪微博等平台中的用户迅速转载、扩散,已严重损害了华晨宇先生的个人声誉,客观上降低了华晨宇先生的社会评价,涉嫌侵犯华晨宇先生的名誉权。
2021年5月13日,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向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抖音公司”)公示的举报邮箱(jubao@douyin.com)致送律师函敦促删撤上述抖音用户发布的不实内容,并同步将抖音用户“导演周国刚”(抖音号:zhouguogang12345)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责令抖音公司披露涉案抖音用户之实名身份信息,并将在信息披露之后针对涉案抖音用户启动诉讼追责程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华晨宇先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维权成本等。上述案件目前处于待审核状态。
除上述已启动诉讼程序的名誉维权案件外,本律师事务所亦已接受华晨宇先生的特别委托,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于本简讯发布后仍在网络平台中持续侵犯华晨宇先生合法权益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抖音用户“娱乐日爆社(抖音号:yuleribao)”、微博用户“神奇旳吐槽君(UID:2587439381)”“娱圈十三妹(UID:2528848664)”等】进行持续取证,并通过投诉举报、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严肃追责。
本律师事务所再次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网络内容发布者不得为了吸引公众关注而恶意发布、散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之言论;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亦应尽到平台责任,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第一时间删撤不实言论,以降低不实言论对权利人的损害,否则,均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