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省份密集修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修正案来看,各地普遍延长了产假、增设育儿假。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截至目前,至少15个省份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这些省份包括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山西、黑龙江,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此外其他省份也正在推进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此前对外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29个兄弟省份拟增加育儿假。也就说,加上湖南,目前已有30个省份增设育儿假。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同时,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不过,也有年轻女性担心,育儿假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会不会给女性就业造成困扰。尤其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可能会带来招聘性别歧视加剧、产妇岗位被顶替风险上升等问题。
近日,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的一项研究给出数据,对中等收入家庭来说,与生育一孩相比,生二孩的妻子就业几率下降9.3%。而在高收入家庭中,孩子数量对就业几率的影响不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还提到: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女性权益。
因此,建立更多的生育成本分摊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和保障十分关键。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中央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的同时,提出要“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这一点很重要,落实起来也需要很多相关的政策支撑。“比如对育龄妇女所在单位,根据女性生育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等。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愿意招聘女性、大胆培养使用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修改后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除了假期延长外,如何减轻生育负担、家庭负担也十分引人关注。其中,黑龙江、吉林、安徽提出了建立实施生育、育儿补贴制度。比如,安徽省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生育补贴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