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7月17日晚,男子孙某眼看临近饭点,便找了一处婚宴蹭饭。期间,孙某将桌上一瓶五粮液偷走藏进自己的电动车,又返回继续蹭吃,被酒店工作人员抓获。最终,孙某因盗窃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