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冰冰毕业于吉林大学播音专业。2016年,进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工作。2019年,担任“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吉林分会场采访记者。这几年,其凭借清新外表、活力形象圈粉无数,成为观众及网友追捧的对象。
媒体评王冰冰遭人肉曝光隐私
截至发稿,王冰冰个人微博现有粉丝为519.4万人。
媒体评王冰冰遭人肉曝光隐私
图片来源:王冰冰微博
多家媒体报道称,此事起因疑似是王冰冰疯狂粉丝在某论坛中的发言。该粉丝称王冰冰“塌房”了,并晒出部分截图,其中包括疑似王冰冰“早年结婚现场”(新娘仅露侧脸,无法判定具体身份)的照片,还有疑似其“英语四级成绩”等。图中显示,分数为369(及格线是425分)。就此,也有不少网友留言称,四级仅一次没过无法说明什么,“毕竟还有第二次的机会”。
目前,央视方面和王冰冰还未对此作出回应。
“人肉搜索”涉嫌违法
这些年,公众人物隐私遭曝光话题屡见不鲜,网友讨论度高。那,问题来了,“人肉”他人信息是否触犯法律?民众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2日,中新网记者就此采访多位律师,为网友释疑解惑。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贾虹律师介绍称,“人肉搜索”以非法使用他人个人信息、违法散布他人隐私信息为主要表现形式。“它(‘人肉搜索’)涉及违法,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也可能会涉及侮辱诽谤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问题。”
她指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此外,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她指出。
媒体评王冰冰遭人肉曝光隐私
网友微博截图
贾虹律师举例说,是否已婚、离异以及未公开的婚礼照片属隐私信息,不是普通的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需要有一定范围的让渡和限制的,享受公众关注以及公众人物得到的利益同时,也需要放弃部分个人隐私权的行使,但是(评论的)让渡和限制都需要在一定合理范围内。”贾虹表示,可有关王冰冰之前的是否结婚、离异的信息,结合不知真假的婚礼照片、恋爱博客、不当评价的信息就不属于应容忍的正常评价了。
“再有,目前的有关(疑似)其大学英语四级信息,显然是只提供了那次没过的,有些断章取义。”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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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王冰冰微博
该如何维权?支招!
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万方亮律师提到,此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根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遭遇“人肉”,个人隐私信息被恶意泄露、传播,应如何维权?贾虹律师表示,首先,要及时做好取证工作,保留侵权页面、侵权者用户信息的页面,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其次,要向信息发布平台发送符合要求的删除通知。比如列明权利人、权利凭证、侵权信息以及删除要求等。
“最后,如果事态仍未得到控制,可以采取民事诉讼、刑事自诉(侮辱诽谤)和报警等处理方式。”贾虹说。
万方亮也提醒:民法典颁布后,从法典的层面规定严禁所谓的人肉搜索,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说明了法律加强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如果有人利用所谓的“人肉搜索”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维权。
媒体:
病态追星触及法律底线
1月10日,网上突然出现大量“王冰冰塌房”的相关内容,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事情的起因疑似是央视女记者王冰冰的疯狂粉丝在某论坛中的发言,该粉丝表示王冰冰“塌房”了,“人肉”出其各种私人信息。 一段时间以来,“饭圈”一些乱象不断,其中也包括了某些“私生饭”疯狂、过度追星,“偷窥”明星日常,甚至对明星本人造成困扰。有的网友热衷于曝光、“扒”明星个人隐私。这种饭圈乱象,也出现向体育圈、主持人界等其他公众人物群体转移之势。只要是一个人走红了,似乎就很难逃脱被“曝光”的情势。 过度曝光明星、主持人个人隐私,病态追星,无疑是不可取的。明星、主持人尽管是公众人物,但其个人行为、个人信息,只要不涉及到违法违规失德,应该跟普通人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在曝光明星个人隐私的背后,存在一些“粉丝”的非理性行为,可能也有灰色产业链起到推动作用。这种所谓追星行为,一方面不利于在网络上、青少年群体中引导积极向上、健康良性的价值观,而且“人肉”与曝光他人个人隐私,还会触及到法律法规底线。故意暴露别人的隐私,本身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网友、粉丝追星,也要保持理性和尊重,别只关注明星“塌房”,同时也要规范自身追星行为。 (评论员 薛蓓)
来源:中国新闻网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