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经多个信源证实获悉,贵州茅台(600519.SH)一子公司高管于一个多月前不幸坠楼身亡。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上述高管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销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曾祥彬,其于2021年12月7日坠亡,年仅49岁。至于其坠亡原因,有接近曾祥彬的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他的工作压力太大了。
红星资本局梳理贵州茅台发布的年报发现,茅台销售公司近年主要财务指标增速逐年下滑。有业内人士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茅台销售公司的人员,特别是作为总经理,其压力之大难以想象。
截至发稿时,贵州茅台暂未对外发布任何消息。
销售公司总经理坠亡,年仅49岁
茅台销售公司为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重要非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持股95%,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持股5%。天眼查显示,曾祥彬目前的职位为茅台销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知情人士向红星资本局提供了一段视频,从视频来看,2021年12月7日早上8点左右,曾祥彬从仁怀市自家4楼的窗台处坠楼身亡。
红星资本局从其他目睹现场的人中证实了这一噩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自己在曾祥彬手中租房已有10来年,对曾祥彬很熟悉,“他是我的房东,我在他和他小舅子共同拥有的房子中,租了部分房间用于开店经营。”事发3天后,他还参加了曾祥彬的追悼会。据其透露,追悼会是由贵州茅台集团组织的,当时茅台公司的很多负责人都去参加了。
此外,红星资本局还了解到,曾祥彬走后几天,他的老父亲由于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也悲痛离世。
对于曾祥彬的印象,有多名知情人透露,他为人低调、脾气温和,对工作认真负责,是个“工作狂”。“他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候还会带着同事到家里加班。”
曾祥彬很少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2018年视察宝真国际酒业公司。在贵州茅台集团的官网上,曾祥彬只出现过一次——2017年11月,他与贵州省道真县忠信镇镇长一行开展座谈。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曾祥彬出生于1973年,仁怀市茅台镇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位。
天眼查显示,他还曾担任过河南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等36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销售公司营收利润增速连续下滑
对于曾祥彬坠楼的原因,有知情人士向红星资本局透露,他的工作压力太大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飞天茅台一瓶难求,销售公司似乎没有压力。但红星资本局梳理贵州茅台2017年至2020年年报发现,茅台销售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虽然在上涨,但是其增速却在逐年下滑。
年报显示,茅台销售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王晓维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2020年底,该公司总资产787亿,净资产512亿;截至2021年6月底,总资产下滑至599.8亿元,净资产下滑至317亿。
2017-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8亿元、625亿元、728亿元、822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301亿元、416亿元、499亿元、59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4亿元、309亿元、373亿元、442亿元。
从上述指标来看,2018-2020年,营收分别增长127亿元、103亿元、94亿元,增速分别为25.5%、16.5%、12.9%;营业利润分别增长115亿元、83亿元、92亿元,增速分别为38.2%、19.9%、18.4%;净利润分别增长190亿元、64亿元、69亿元,增速分别为37.9%、20.71%、18.5%。
这也意味着,该公司营收及净利增速已经连续两年下降。
与此同时,2021年9月24日,丁雄军新任贵州茅台董事长,提出要在改革方面推进现代化管理改革、资产管理改革、营销体制和价格体系改革。
对此,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向红星资本局分析称,贵州茅台整个企业的销售规模在高速增长,但是销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增速却在下滑,这说明贵州茅台的部分利润被市场中间商和渠道获取了,茅台没有获得这个品牌在发展过程中的溢价和直接收益。“所以贵州茅台要推进销售渠道的改革,要用市场的方法管控价格,重新捋顺厂方和商家之间的关系,增强茅台销售公司对市场的掌控能力,从而获取更强的溢价能力,提高利润水平。”
在蔡学飞看来,虽然飞天茅台一瓶难求,但是对于其他系列酒以及销售体系等方面,茅台一直要求很高,并且提出了很多改革的举措。“作为销售公司的员工特别是总经理,其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贵州茅台暂未对外发布消息
有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曾祥彬坠亡后,茅台集团方面曾前去探望,但目前没有其他实际表示,“他们可能怕这件事对公司影响不好。”
随后,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茅台方面,但截至发稿暂未联系上。
对于此次坠亡事件,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认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坠亡消息并不是法定要披露的信息。“按照规定,要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世君律师也与陆青青持同样观点。他告诉红星资本局,此次坠亡事件无法判断能否对贵州茅台上市公司的价格有无影响,故不属于上市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
另外,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如果子公司董事曾祥彬对子公司持有的股份低于5%的,那么贵州茅台就不需要披露曾祥彬坠亡事件;如果高于5%,就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贵州茅台此前发布的2021年业绩预告,初步核算,2021年贵州茅台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09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11.2%;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520亿元,同比增长约11.3%左右。截至1月14日发稿,贵州茅台股价为1876元/股,市值23572亿。
此外,令人诡异的是,天眼查APP显示,在2021年12月8日,也就是其坠楼的第二天,曾祥彬新任职新疆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对此,红星资本局拨打了新疆国酒茅台公司的电话,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以“需要向总部核实”为由挂断了电话。
赵良善认为:“如果属实的话,说明贵州茅台有作假、隐瞒之嫌疑,可能就面临相关处罚。”但在陆青青看来,也可能是信息差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