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正观新闻记者从中国检察网获悉一则案件,2020年12月5日,浙江杭州一男子方某甲深夜持刀溜进云南文山州前女友家陈某甲中,欲杀害前女友时,被陈某甲父母发现并阻止,期间方某甲被自己所持的刀子捅伤脖子,失血死亡。
2018年,方某甲与陈某甲在浙江省杭州市某商务会所认识后,二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陈某甲曾多次将方某甲带到云南省文山州家中。
2020年7月至8月,陈某甲提出要与方某甲分手后遭到方某甲威胁、恐吓。2020年11月5日,陈某甲以表哥结婚为由返回到家中并与方某甲分手。
2020年11月,方某甲多次到陈某甲家要求与陈某甲复合。12月5日凌晨,方某甲使用抖音账号向石某房的6名村民发送陈某甲是坐台卖肉骗男人的钱为生的信息。在手机中微信内,方某甲与“姐”的微信聊天草稿记录留有要跟陈某甲同归于尽的遗书。
2020年12月5日晚9点许,陈某甲家小吃店的卷帘门将要关闭时,方某甲手提一个灰色塑料手提袋弯腰进入陈某甲家,从手提袋内拿出一把尖刀,将刀鞘及手提袋随手丢弃,并冲向厨房内的陈某甲,从陈某甲的后面,用左手勒着陈某甲的脖子,右手举刀准备捅陈某甲的胸部。
就在此时,陈某甲的母亲王某某冲进厨房后用左手握住方某甲的刀刃抢刀,陈某甲的父亲陈某丙也急忙进入厨房双手握住方某甲的刀刃抢刀,陈某甲趁其父母王某某、陈某丙与方某甲抢刀期间,挣开方某甲跑出厨房后报警。
王某某、陈某丙手握刀刃一左一右的将方某甲夹在中间抢方某甲手中的刀,僵持3、4分钟后,方某甲手中的刀捅着方某甲的脖子,王某某、陈某丙顺势将方某甲面部朝下按扑倒控制在地上,王某某抬着受伤流血的左手跪压在方某甲的背上,陈某丙在方某甲的左侧控制方某甲并握着方某甲的刀刃。
22时18分许,王某某与陈某丙见民警到现场便放开方某甲,刀仍握在方某甲的手中,方某甲扑倒在地的身体发出“嘿霍!嘿霍!”的声音约1分钟。120急救人员到后确认方某甲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死者方某甲符合被锐器切割右颈前部致动脉破裂、大量失血死亡。
另查明,在王某某与陈某丙将方某甲控制在地上时,陈某甲的弟弟陈某丁回来看到母亲王某某的左手受伤流血,王某某和陈某丙告诉陈某丁方某甲手上有刀,陈某丁用手、脚打着方某甲的头部后被拉开。经鉴定,被鉴定人方某甲生前头部损伤的人体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复查认为,王某某、陈某丙在制止不法侵害人方某甲持刀侵害他人的不法行为过程中,造成方某甲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方某甲的头部损伤鉴定为轻微伤,陈某丁不构成犯罪。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丙、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依照相关规定,对陈某丁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依照规定,原处理决定正确的,予以维持。本院决定:维持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申诉人方某某如不服本复查决定,可以向砚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