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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天奴以次充好被罚14.24万 进价5千背提包卖1万7

   日期:2022-05-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77    
核心提示: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华伦天奴)朝阳第四分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被北京...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华伦天奴)朝阳第四分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4.24万元。

华伦天奴以次充好被罚14.24万 进价5千背提包卖1万7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被检测背提包为2021年6月30日,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在浦东机场进关,共进口4个,进关后送至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进货均价5117元每个,销售价格17800元每个,已售出1个,备样留存一个,库存2个。每件进口关税均价为307.02元每个,扣除增值税后售价为16787.86元每个,每件利润为11670.86元每个。货值金额共计71200元,违法所得11670.86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罚款142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670.86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负责人为柏铭贤(MITCHELL BACHA),总公司为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由华伦天奴(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院18号楼地上一层SL1027、地上二层SL2042铺位。

公开资料显示,时装品牌 Valentino (华伦天奴)于1960年由Valentino Garavani和Giancarlo Giammetti所创立。Valentino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创建了175个自营精品店,并拥有超过1500个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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