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某门诊部给怀孕幼女打胎且不报告,追责! - 今日新闻- 中猪商务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辽宁某门诊部给怀孕幼女打胎且不报告,追责!

   日期:2022-05-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35    
核心提示:某妇科医师在未成年患者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检察机关要求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

某妇科医师在未成年患者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检察机关要求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孙某汝强奸案位列其中。

2020年12月,孙某汝与孙某某(女,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认识。自2021年2月起,孙某汝在明知孙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奸淫孙某某致其两次怀孕、流产。孙某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2022年1月27日,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孙某汝提起公诉。同年3月21日,东港市法院判处孙某汝有期徒刑十年。

经查,孙某汝曾于2021年10月带孙某某在东港市某门诊部做人工流产手术。该门诊部妇科医师季某某在明知孙某某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另据查证,该门诊部不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资格许可。

东港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门诊接诊医务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后,向东港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要求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对涉事门诊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注销相关科室;对医师季某某给予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东港市检察院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通过电子屏幕、微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强制报告意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医护人员负有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及时报告的义务。医护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对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持续侵害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哪些属于疑似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委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不满十四周岁女性未成年人怀孕、流产属于必须报告情形,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现此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医护人员强制报告不仅是帮助使未成年人及时脱离危险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犯罪、取证固证的重要手段。民营、公立医疗机构均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均应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法律规定。对于落实不力、瞒报、不报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所属医疗机构依法追责。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wlchinahnzz.com/jinri/xw/x90709.html

打赏
 
更多>同类今日快讯

本企业其他资讯
推荐今日快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49486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2534749119@qq.com 客服QQ:253474911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253474911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