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本市将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应不小于0.025mm。商超和集贸市场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市场内的塑料袋将由“专柜”统一销售给经营者,而对于塑料袋的价格则可由商品零售场所自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