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的问题经查,2012年8月,时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李庆锋在接待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仝天峰一行时,仝天峰谈到其儿子仝卓想报考解放军艺术学院,因仝卓是往届生,但该校只有应届生才可报考,请托李庆锋帮忙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李庆锋通过在宝塔区第二中学任教的大学同学侯绥利办理转学手续,侯绥利找到时任该校招生办主任兰海,兰海又找到时任该校德育处主任谢东平帮忙办理。谢东平在一张空白《延安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批表》上签署“谢”字并加盖了“宝塔区第二中学德育处”的印章后交给兰海,兰海交给侯绥利。李庆锋从侯绥利处拿到该表后填写了仝卓的基本信息,又找社会人员在该表上加盖了伪造的延安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宝塔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将该表交给仝天峰。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线索已依法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时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延安市档案馆馆长李庆锋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教师侯绥利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招生办主任兰海(现已离岗)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德育处主任,现受聘担任该校副校长的谢东平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副校长职务。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主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范昕涛(现已离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校长樊海峰(现已离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