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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初步形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9 03:31: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80
核心提示:本报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徐隽)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沿江法院围绕上中下游不同特点分别签订司法协作协议,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本报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徐隽)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沿江法院围绕上中下游不同特点分别签订司法协作协议,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据介绍,最高法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已经连续4年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白皮书,但就专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布白皮书,还是第一次。白皮书显示:2016年1月以来,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0356件,民事案件287119件,行政案件122215件,公益诉讼案件4944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91件。同时,环境司法专门机构和归口审理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截至今年6月,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因地制宜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483个、合议庭(团队)468个,人民法庭(巡回法庭)252个,实现了对流域重点区域的全覆盖。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发布会上,最高法还发布了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10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具有依法惩处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黑色利益链条、注重落实生态环境修复等鲜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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