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主播的钱能要回吗?
9月23日,在“打赏女主播13万后男子讨要被驳回”的报道在互联网引发热议之后,黑猫投诉通过微博平台发起了一项关于“你觉得打赏主播之后后悔钱该退吗?”的投票活动。
根据投票结果,有91.7%的人认为不该,另外还有8.3%的人认为应该退的。那么,在现实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又会怎么处理呢?打赏主播的钱,一旦后悔还能要回吗?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支持。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
那么答案已经非常明确了,如果打赏行为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那么打赏的钱是可以要回的。不过,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必须能够证明打赏行为确实是未成年人所为。
但从以往案例来看,要想证明这一点其实并不容易。所以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尽到看管的义务。毕竟,法律不是家长的免责护身符,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同样重要。
然而,成年人就完全不同了。例如“打赏女主播13万后男子讨要被驳回”案例中的男子,虽然事后后悔,但由于其赠与行为在发生时就已经与对方产生了赠与关系,这也就意味着,赠与出去的钱财财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所以肯定也就要不回来了,结果也就只能自己认栽。
最后也在这里提醒大家,给自己欣赏或喜欢的主播刷一些小礼物原本是很正常的行为,但一定要“量力而为”,切勿因为一时兴起,将自己多年的积蓄甚至是通过借贷的方式去刷礼物给红包,这样不仅会失去打赏的“初衷”,同时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那时可就追悔莫及了。